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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管婴儿与父母均无血缘!医院:要豁达,没必要计较

2023-08-21 08:34编辑:admin人气:481


对这对中年得子的父母来说,这不啻于是个晴天霹雳,打击不可谓不大。法院一审判定医院存在医疗过错,承担100%的赔偿责任。

然而让人感到“奇葩”的是,这家医院的生殖中心魏姓主任对陈冬进行当面回复时,却劝他“要豁达,没必要计较。”并说由于资料保管不善,查不清孩子的生物学父母。

院方的回答让人们“叹为观止”,迅速招来各方批评。

此外,这则新闻事件之所以引起人们广泛关注,还在于它将一个相关人员隐隐担忧害怕的问题公之于公众面前:

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,做试管婴儿的家庭越来越多——做试管婴儿,这打破不孕不育能够诞育后代的最后一个办法,如果由于医院疏忽,而导致生下的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,那该怎么办?对这打破人们最后一丝希望的差错,该怎么进行有效的处置?

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处理方式,显然不合适。

这家医院对待受害人的方式缺乏温度,并且有推脱责任的嫌疑。

很显然,附属医院由于自己的过失,对陈冬造成了伤害。这时无论是从职业道德,还是从人性人情上,还从是挽回医院的声誉来说,院方都应该向受害人诚恳道歉。不管最后能否取得受害人谅解,最起码让人感受到温度。而不是说出这种要人家豁达、不计较的话。

那位魏姓主任竟然还说:“人生就这几十年,到最后就都豁达了。很多家庭抱养孩子,人家都很开心的。要是我有这样一个孩子养这么大了,我会很高兴的。”

请问,这对夫妻辛辛苦苦来做试管婴儿,能是家庭抱养孩子所能相提并论的吗?

据介绍,陈冬这是二婚,他和第一任妻子生了一个女儿,女儿身有疾病,生活无法自理。陈冬的打算是,再生个孩子,他将来过世后把财产留给老二,让老二照顾姐姐后半辈子。

这是一次充满无奈又寄托两代人希冀的试管婴儿手术,让人同情。

整个过程,陈冬夫妇先后做了三次手术,反复打针、吃药,经受了痛苦的取卵过程和妊娠过程。在妻子怀孕期间,医生提醒,坚持生育可能有瘫痪风险,但妻子还是选择把孩子生了下来。

面对经历这么多痛苦希求得子而不得的中年夫妻,那位魏姓主任的话是对受害人的二次伤害,是在往伤口上撒盐。

诚然,医院按法院判决,已经作了赔偿。但解决医疗事故造成的伤害,不是金钱所能完全解决的。

医疗事故,院方肯定也不希望发生,但有时就是那么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发生了,那就采取老老实实、诚诚恳恳的态度,去解决问题。这既是单位危机公关有效的应对方式,也是一个人、一个单位立于社会应有的起码的立身标准和态度。

当医疗事故发生了,那就要从应有的工作着手,做最大的补救,以追寻最小的伤害。

譬如在这起事故中,陈冬表示,希望找到孩子的生物学父母,并确认自己的胚胎是否有孩子在世,以防孩子们万一得了病,需要亲属进行配型时,而能及时配型救命。

这是一个顺理成章、情理之中的要求。

而医院的答复却让人失望。那位魏姓主任称,已经反复找过,但找不到。对此,有专家解释,在我国试管婴儿手术发展初期,确实有一些医院管理不是很规范,会出现陈冬遇到的这种情况。

伤害很明显:已经确定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,想找自己的亲生孩子却找不到——甚至不能确定孩子是否来到过世上;就是想找现在这个孩子的亲生父母,也是找不到。

试管婴儿与父母均无血缘!医院:要豁达,没必要计较

这真是失误中的失误,差错中的差错,也是让人叹为观止。

而这种“二次失误”“二次差错”,不是一句管理不规范所能解释过去的——任何事物都有个发展初期,难道初期就是管理不规范的理由和遮羞布吗?人家所有处于初期发展的事物,都是这样不规范的吗?答案显然是否定的。

这家医院真不该这样。

让人无奈的是,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了,这家医院当初就是这样做的。

我们今天讨论这个问题的意义在于,吸取这个教训,任何一项工作,在初期都力求规范、完整,不给后边的发展留下漏洞。

对这家医院来说,则要亡羊补牢,健全各种操作管理制度,严格流程,严格管理,不再出现这种情况。

而对孩子的父母来说,除了接受医院的赔偿,还要从现实出发:不管孩子是否是亲生的,孩子在这件事情中是无辜的,不应该让孩子受到这件事情的伤害;实际生养形成的感情,应该超越单纯的血缘感情;投入感情和精力好好培养这个孩子,比陷在困扰里更有价值。

孩子的父母已经这样做了。孩子的母亲说,孩子是自己十月怀胎生下的,无论情况如何,她和陈冬对孩子的态度不会改变,“他就是我的亲生孩子。”

这是让人点赞的态度,充满人性、人情的态度。

不由得让人感叹一句:虽是风雪满天,毕竟是人间。

只不过,希望医院不要再犯这样的过失。


参考资料
(来源:未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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